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的教学特色
(一)在理论教学中坚持以法条为核心的教学模式
学习方式从以抽象掌握一般原理为主向通过学习法律条文掌握法律基本精神为主转变,使法学理论体现在法律条文和具体案例的解决之中。倡导学生养成研读法律条文的学习习惯。与此相配套,在考试环节,不再以对法律概念和原理的记忆为主,而是通过生动的案例考察学生运用法律的能力。
(二)加强实践性教学。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1)开设一系列专门的实践教学课程,在学校的支持下,在文科实验中心中设立了模拟法庭、模拟仲裁庭、模拟预审室、模拟律师事务所等教学场所,硬件设施标准达到国内一流,为进行全封闭仿真模拟预演的实践教学创造了必要物质条件。
(2)在理论教学课程中增加实践性环节,实践性内容占总课时的20%。
(3)与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北京市新元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欧亚律师事务所、中国消费者报等十多个单位合作,建立了一批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三)在课程设置上不断创新,形成了具有特色的专业课程体系。
(1)培养学生掌握较为全面的专业知识、形成较强的整体专业素养,开设了教育部规定的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法学专业14门核心课程。
(2)为了适应国际型法律服务人才的培养,开设了《国际贸易法律实务》、《国际投资法律实务》、《专利法律实务》、《商标法律实务》、《国际民事诉讼与国际商事仲裁》、《英美合同法律务》《WTO法律实务》等英文授课课程。
(3)为了适应实务型法律服务人才的培养,开设了《庭审实务》、《律师实务》、《司法文书》、《法律职业形象设计》、《企业经营法律实务》、《房地产法律实务》、《税收法律实务》等实践教学课程作为必修课或选修课。
(4)发挥工商并重多学科优势,在课程设计上使学生在知识结构上形成法学与财务会计、企业管理、金融、证券、投资、贸易等学科的复合。在研究生课程设置方面,注重提高学生的专业逻辑思维能力和应用型研究能力,并根据教师擅长的专业研究领域,形成自己的特点。开设的主要课程有:民法总论、物权法研究、债权法研究、合同法研究、比较侵权行为法、商法基础理论、公司法研究、票据法研究、金融法研究、知识产权法研究、海商法研究、经济法理论研究、国际经济法研究、金融犯罪研究、刑法研究、行政法研究、国际投资法研究(英文授课)、国际贸易法研究(英文授课)、WTO规则、国民事诉讼与仲裁等26门专业课程。
(四)强调教学方法的多样性、新颖性。
学院以现代化教学手段为支撑,通过制作与课堂运用多媒体课件,大力推进案例教学;针对不同课程的性质与特点,分别采取启发式教学和抗辩式教学方式,引进诊所式教学方式。
(五)注重第二课堂的建设。
为了配合第一课堂,引导学生钻研业务,钻研学术,学院定期组织学术名家和实务专家来学院讲座,以开阔学生视野,为调动学生钻研学术的积极性,定期由学生主持、编辑出版院刊《法苑》,组织辩论赛、知识竞赛、学术论文竞赛等活动,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彩,提高了学生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