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时效为一年的四种情况,为什么要规定只有一年呢?

民事诉讼时效为一年的四种情况,为什么要规定只有一年呢?

中顾网史雪松律师为您解答此问题: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因为这四种情况是很明显发现的,这样做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受害人的利益

民事诉讼时效为一年的几种情形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民事诉讼时效为一年的几种情况 民事诉讼时效一般为两年,但下列情形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比如发生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民事赔偿得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一年内提起民事诉讼(一般从发生交通事故时起算),逾期提起的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所以为了保障自身权益,尽早主张权利为好。

诉讼时效的问题一般民事诉讼时效为两年,但有哪些情况

诉讼时效一般为两年,但法律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另外,诉讼时效还存在中止、中断等情形。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诉讼时效为一年的有哪些情况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民法中诉讼时效为一年的有哪几种情况?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毁损的。

主要就是这4种。

民事诉讼时效有5年的吗?

民事诉讼时效的种类:

1. 普通:两年

2. 特殊:1年,3年,4年,20年(不得中止,中断,但可延长)

3. 商品不合格时:违约请求权为1年,侵权请求权为2年

民法诉讼时效为一年的情况有哪些

产品质量问题未声明,拒付租金追索,人身伤害,寄存物品毁损灭失索赔。除权判决救济自知道或应知判决公告之日一年内

民事诉讼时效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通则》第七章诉讼时效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一百三十八条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向人民法庭请求保护民事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庭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规定按照小时计算期间的,从规定开始计算。规定按照日、月、年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天不算入,从下一天开始计算。 时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期间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二十四点。有业务时间的,到停止业务活动的时间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