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室查出过期药品怎么处罚

销售过期药品的,由有关部门给予处罚。对于消费者,给予退款或更换所购买的药品,消费者已服用并造成损害的,赔偿损害所造成的损失。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销售的中药饮片不符合药品标准,尚不影响安全性、有效性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过期药品处理方式如下:

(1)送到药品回收点。很多医院、药店都会开展过期药品回收的业务,可以将这些过期药品送到这些地方,进行专业的回收,有些地方还可以用过期药品兑换药品;

(2)液体药物。口服液、眼药水等液体药物可以将这些液体混入泥土之中,并适当地进行掩埋处理;

(3)胶囊药物。将药物从胶囊中倒出,然后可以适当粉碎处理,然后装入密封袋中丢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生产、销售假药,或者生产、销售劣药且情节严重的,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百分之三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终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对生产者专门用于生产假药、劣药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生产设备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