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能为死去的弟弟上派出所打死亡证明吗
具体应当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以安徽省为例,可由户主、亲属、抚养人到公安机关办理死亡证明。
根据《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第二十三条 〔死亡注销一般规定〕公民死亡的,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社区、村(居)委会持死亡公民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下列材料之一,向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一)公民死于医疗单位,医疗卫生部门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
(二)公民正常死亡,但无法取得医疗单位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或者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三)公民非正常死亡或者医疗单位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四)死亡公民已经火化,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五)人民法院执行死刑通知书或者死亡宣告判决书;
(六)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也可凭伊斯兰教协会或清真寺出具的死亡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