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的问题 谁会?

第一次杀人是冤案,要按国家标准进行国家赔偿。

第二次杀人是事实,是事实当然就要负刑事责任。

至于说他老婆已经没有了档案,就不是一个自然人了,不是自然人就成不了民事主体, 说他杀的是死人,这个说法不正确:

一、 既然他老婆不存在了,他怎么还认定是他老婆的呢?这明显存在杀人的故意。

二、是否属于自然人,这不取决于档案,而是取决于她有没有生命。

三、如果说没有档案就不是自然人,那么刚出生还没来得及登记户口的婴儿,就可以任意买卖、杀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