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环境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这是我们老师上课时的笔记:

1、环境法有特定的调整对象;

2、环境法有其产生、发展和存在的特定原因;

3、环境法有特定的目的、任务和功能;

4、环境法已具备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的体系、规模和地位;

5、有自己独特的调整方法、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