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及其效力状态
法律主观:
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下: 1、当事人。即进行民事法律行为的民事主体。 2、有意思表示。单方法律行为,当事人意思表示完成,法律行为既告成立;双方法律行为,互相意思表示一致时法律行为方告成立。 3、标的须确定并且可能。标的的确定,指关于标的表示须达到能被具体认定的程度。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