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的作用
法律文书的作用如下:
在法律适用的每一个过程中,都必须用相应的法律文书来记载和认定,才能生效。可见,法律文书承担着记载和体现法律实施的任务。如果没有法律文书,各个环节的司法工作便缺乏依据和凭证。
一、体现国家意志
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具有权威性、严肃性。这体现着国家赋予司法机关和个人或组织的实施法律的权力或适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利。法律文书发生效力后,即有国家权力保证实施和实现,另外,诉讼当事人必须直接承受法律文书的法律效力,受法律文书决定的约束。
制作法律文书是非常严肃的工作,必须非常慎重。从内容到格式、到语言文字,都必须正确无误,否则,就会因他的强制性而造成恶果。
二、适时地、准确地适用法律,维护人民的民主权利,惩罚犯罪
法律文书体现国家意志,反映审理案件的过程和结果,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正确的适用法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只有这样,才能维护人民的民主权利,惩罚犯罪。
三、调整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这主要是从民事案件的法律文书体现出来的。民事案件的法律文书判断是非,调处纠纷,依法确认诉讼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处理民事违法行为,由此而调整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四、教育公民遵守法律
法律文书在客观上有对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作用。公开使用的法律文书,是宣传社会主义法制的一种方式。
五、法律工作者素质的评估标准
要完成一份优秀的法律文书,首先要有较高的法律专业素养和较强的写作基础,其次还要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以及相应的社会知识和必的工作经验。
法律文书的制作关系到我国法制的发展,要制作高质量的法律文书,必须提高法律工作者的素质。因此,法律文书制作也成为考核法律工作者的重要尺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