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卖淫罪检查院期间律师有什么作用

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接受被害人或者其家属委托之后的作用

(1)复印案卷

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作为被害人或者其家属委托的诉讼代理人,可以合法地参与诉讼。因为此时的案件已经已送到了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所以律师可以拿着律师证书和律师手续到公诉部门找案件主办人交流案情,并复印案卷材料。按照2013年生效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一旦案件移送审查起诉,诉讼代理人就可以复印全部的案卷材料。目前在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执行刑事诉讼法十分到位,但是在一些县城里面,公诉人还将案件材料当成是宝贝一样锁在自己的柜子里,一旦律师要求复印,仍旧以“自己没有看完”或者是“复印需要给领导商量一下”“目前如何执行复印案卷的规定,没有明确的定下来”等借口进行搪塞。其实,这些懂法之人的说法全部是违法的话,毕竟刑事诉讼法已经明确规定了,还需要什么样的规定呢?所以,作为人民检察院连最起码的法律都不执行,让律师去尊敬他,其实十分困难。作为律师,一定要严格坚持法律的规定,对于一些没有依据的搪塞,完全可以不管不顾,该要求复印案卷的就必须提出来。既然他说请示,那好定个时间再来,一直来的让公诉人没有借口了,他不让复印是没有办法了。其实在新刑事诉讼法修订之前,我曾经从检察院将案件材料复印出来了,主要的原因就是我一直在不停地坚持,最后他没有办法。因为在2013年之前,2008年的律师法针对在审查起诉阶段复印案件材料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虽然很多检察院歧视律师法的效力,一直在无故的推诿,但是在新刑事诉讼法已经生效的今天,仍旧不让复印案件材料那就是在违法了。

(2)提出代理意见

所以,律师在复印了案件材料以后,就可以将公安机关整个侦查的过程进行详细的了解,重点要审查公安机关侦查的证据材料是否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还有哪些证据需 要侦查机关进一步地搜集,那些证据需要补强,是否存在遗漏的犯罪嫌疑人等。所以,在阅卷之后,要认真制作阅卷笔录,如果认为需要继续补充侦查的,要给检察院提出书面意见。

(3)撰写附带民事诉状

如果被害人遭受到物质损失的,依法可以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作为律师,应该帮助被害人撰写刑事附带民事诉状,并且帮助被害人计算附带民事赔偿的数额。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范围是直接的物质损失,死者的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失费不予以赔偿,但是鉴于当前刑事和解的广泛使用,在要求赔偿数额上面,一般写的都比较多。绝大部分的赔偿没有法律依据,但是因为涉及到刑事和解,既然是调解,也就是对于其主张的是否有依据也就不再深究。比如杀人案件,被害人家属的主张赔偿数额多的要几百万,如果和解了也就无所谓了,但是一旦无法和解,法院在真正判决的时候,也只能判决被告人赔偿丧葬费用等直接物质损失,一般是几万元人民币。这也是很多老百姓很不理解的地方,因为现在的老百姓都有点法律知识,他们都认为一个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一般要赔偿到4、50万元,何况直接将人杀死,应该赔偿的更多才对。但是,这样的说法是错误的。因为目前法律规定的,除了交通肇事罪赔偿按照保险公司的保险金理赔之外,其他的案件只是赔偿直接物质损失。一个杀人案件,直接物质损失也就是丧葬费用及交通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