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拖欠方如何利用法律调解维护权益?
被拖欠方如何利用法律调解维护权益?
司法案例。涉300万元欠款的案件。
2020年7月,被告某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原告某房地产经纪公司代理销售某惠州市房产项目,并签署了分销合同。截至2021年2月10日双方合作结束时,原告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推介销售服务,其中62套房源已达到结佣条件,但被告未履行支付义务,尚欠转介代理费***计300万余元。
原告多次催告无果,遂诉至大亚湾法院。大亚湾区人民法院诉讼调解中心了解到被告受疫情和调控影响,资金周转困难无法一次性付清转介代理费。大亚湾区人民法院诉讼调解中心开展线上调解,让两家公司缓和了矛盾愿意协商。
最终,被告提出剩余代理费于2021年10月31日前分四次偿还给原告,原告放弃违约金的诉求并撤诉。
1被拖欠方须知点:拖欠服务费或货款的行为是商业上的常见情况,类似的还有“三角债”,作为被拖欠方还是应该多多了解法律,从而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1.一旦被拖欠,就要定期跟进:一方面是催款、一方面是留意拖欠方的经营情况,除非对方是国庆、央企、上市公司,问题不大;如果是中小的民营企业,可要注意盯着啦。有时经营形势骤然急下、说关门很快;有时对方会做一些恶意转移财产的作;有时其他的债权人已经摩拳擦掌、催款起诉,排到了你的前面啦。所以说,要跟进。
2.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一些法律措施:前期可以要求出具还款计划、签署还款协议;要求提供担保物或担保人、第三方加入***同债务;要求实控人拿别的板块资产优先“熨平”此处的债务,等等。
3策略上要灵活:大亚湾案例就是一个力证。案例中的开发商和房产经纪公司就各让一步,取得了较好的结果。不要睚眦必究,要落袋为安、提高资金使用率,对方只要是有诚意处理,无需太过强势,“一分钱亏都不吃”可能会造成后面吃更大的亏。况且,后续不排除双方还要做生意的。当然,调解的时候,律师经常碰到对方给出的所谓方案毫无诚意,那也就无需商谈了。所以分析下来是,策略上要灵活。大亚湾案例中提到的线上调解方式,有必要结合实务情况和2021年12月发布的民事诉讼法改革的地方,讲解一下。
2诉讼活动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在线进行。
1.很多诉讼活动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在线进行。比如,大亚湾案例的调解工作就是通过线上进行的。以后包括双方递交/签收诉讼文书、签笔录发表意见、异地开庭,都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移动微法院”进行。判决书、调解书以后都是电子送达了,当然当事人要求的,法院也会提供纸质版。
2.缩短了公告送达的期限。公告期从60日下调为30日。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符合公告送达条件时,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这样对于下落不明或恶意拒绝应诉的当事方,节省了时间、提高了诉讼效率。
3.二审程序更加简化。二审程序更加简化,可以不开庭审理了。也就是,法院审查后认为没有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因此,今后当事人要更加重视一审程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