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赛:打官司是不是一件光彩的事

正方观点:打官司是一件光彩的事。

背景资料:“杜宝良案”

“杜宝良案”的启蒙与检验

新华网安徽频道 2005-06-20 07:51

“杜宝良案”终于进入法律程序,这是社会舆论衷心期待的结果,不论这起行政诉讼案的最终裁决如何,都已经成为一堂非常生动的公民权益启蒙课。  在这堂公民权益启蒙课中,最先被改变的当然是杜宝良本人。原先那个因为在短短几个月时间里,连续105次被电子眼拍下在同一地点闯禁行,不得不委屈地交纳10500元罚款的小贩杜宝良,经过传媒的关注和律师的援助后,有两点变化:一是一改过去不经常看报的习惯,每天阅读从附近报摊买来的报纸;二是过去一直认为,打官司是一件不光彩的事,但现在他改变了以前的想法。一位老实本分的卖菜农民,开始认真阅读报纸,这说明他开始关注时事;他不再认为打官司“不光彩”,并且明白可以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说明他已经不满足于做一个忍气吞声的“顺民”,而是要堂堂正正的做公民。

一位农民,一位进城谋生的农民,一位以小货车作为运输工具的驾驶员,杜宝良的这三重身份在当代中国都有着广泛的代表性。相对于城市居民,相对于都市白领、国家公务员,相对于习惯在马路上行使绝对权力的交警,杜宝良永远处于弱势。但是,他为了保护自己的正当利益,能和政府机构公堂对峙,寻求司法裁决,那么,所有的农民、所有进城的民工、所有的汽车驾驶员为什么就不可以?“杜宝良案”的立案受理绝对不是一个简单的事件,通过这个事件,已经并将传播更多的民权知识。

在杜宝良的背后,有两位很好的启蒙导师。新闻媒体,许多报纸整版地报道他的遭遇,许多电视台将镜头对准了他;为他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不仅强烈地申诉他的权利,而且公开揭露了交管部门“可能”存在的明显标志错误。一是新闻媒体,一是律师,这是现阶段承担民权启蒙任务的最好导师,在“杜宝良案”之外,人们也同时期待着他们能有更多作为。

诚然,司法裁决或许因为种种原因,做出不利于杜宝良的结果。但是,那也不要紧,因为民权进步本身就是一个持续博弈、谈判和协商的过程。另一方面,假如杜宝良败诉,也恰好可以检验出民权状况的现实差距。

以下为辩词:

自古以来,生不入公门,成为很多人终生的信条。所谓不入公门就是不上衙门告状。官家也有民不告官不究的说法。此两句 藏住多少冤情!

国人还有一句话:衙门口冲南开,有理没钱莫进来。

打官司的结果往往是官府吃完被告吃原告。最后落个家财散进的结果。

时代的发展与进步,今天已经是法制社会了。对于打官司的观点世人也有所变化。

从以上的这一则新闻报道来看,打官司在人们的认识上至少已经不是一件不光彩的事。世上的事不是非黑即白的,现在人们转变了,越来越多人的开始认为其实打官司 是件光彩的事。如上的资料,这位杜宝良,打了官司之后很是光彩哟。成了电视台的焦点,媒体与律师都在其中做出了贡献。

以上仅供参考,希望能抛砖引玉,顺祝你辩论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