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本谦是做什么的
桑本谦
桑本谦,山东济南人,中国海洋大学“繁荣工程”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院长。
主要研究领域为法理学、法律经济学和刑事法律制度。
2005、2008年先后破格晋升副教授、教授。曾任教于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法学院(2002-2008)、山东大学法学院(2008-2012)。
2012年获山东省第二届“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荣誉称号。
2013年列入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2014年被授予“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并获聘为山东省政府法律顾问。
曾出版学术专著2部;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省部级项目2项,重大项目子课题2项。获省级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3项,二等奖2项;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权威或核心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近40余篇,多次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人大复印资料》等全文转载。
中文名:桑本谦
国籍:中国
出生地:山东济南
职业:教师
毕业院校:山东大学
主要成就:获省级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3项,二等奖2项
代表作品:《理论法学的迷雾》
职称:教授
职务: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院长
学位:博士
教育背景
1988-1992山东大学哲学系哲学学士
1999-2002山东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
2002-2005山东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
学术著作
专著
《私人之间的监控与惩罚——一个经济学的进路》,山东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理论法学的迷雾——以轰动案例为素材》,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
论文
“科技进步与中国刑法的近现代变革”,《政法论坛》2014年第5期;
“草率的言论和粗暴的批评:从“7·16微博事件”看法学研究的教条化”,《法学评论》2014年第1期;
“法律经济学视野中的赠与承诺——重解《合同法》第186条”,《法律科学》2014年第4期;
“利他主义救助的法律干预”,《中国社会科学》2012年第10期(《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摘);
“‘标杆’?还是‘警示牌’?解读云南省高院改判李昌奎案引发的舆论风暴”,《刑事法判解》第11卷;
“法理学主题的经济学重述”,《法商研究》2011年第2期;
“钓鱼执法与后钓鱼时代的执法困境”,《中外法学》2011年第1期;
“涉黑性质犯罪的法律经济学对策”,《法学杂志》2010年第10期;
“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困境和出路”,《当代法学》2010年第3期;
“预防腐败的政策何以大打折扣”,《改革内参》2010年第4期;
“对预防腐败政策基层执行情况的调查”,《改革内参》2010年第4期;
“传统刑法学理论的尴尬——面对许霆案”,《广东商学院学报》2009年第5期
(《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转载);
“传统刑法学理论的尴尬——面对梁丽案”,《广东商学院学报》2009年第5期;
“疑案判决的经济学原则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08年第4期;
“反思中国法学界的‘权利话语’——从邱兴华案切入”,《山东社会科学》2008年第8期(《人大复印资料》全文复印);
“法律控制的成本分析”,《现代法学》2007年第5期(《人大复印资料》全文复印);
“法律论证:一个关于司法过程的理论神话””,《中国法学》2007年第3期;
“法治及其社会资源——兼评苏力‘本土资源’说”,《现代法学》2006第1期(《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新华文摘》转摘);;
“民间的社会保障——对山东农村互助合作规范的经济分析”,《山东大学学报》2006年第2期;
“私人惩罚与公***惩罚的互动——一个解读法律制度的新视角”,《法制与社会发展》2005年第5期;
“无政府状态下的秩序与合作”,《文史哲》2005年第4期;
“法律解释的困境”,《法学研究》2004年第5期(《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转摘、《中国法理学精粹》收入);
“不可抗力的法经济学思考”,《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2004第2期(《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转摘);
“契约为何必须遵守”,《法制与社会发展》2004年第2期;
“论契约的不平等”,《浙江社会科学》2004第1期;
“配偶权:一种‘夫对妻、妻对夫’的权利?”,《山东大学学报》2004第1期(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全文转载);
“过错责任背后的经济-伦理问题”,《法学》2003第8期;
“推定与汉德过失公式”,《广东社会科学》2003第4期;
“从经济学视角看非法获得证据的可采性问题”,《山东社会科学》2003年第3期;
“强奸何以为罪”,《法律科学》2003年第3期;
“司法过程中法律解释的思维过程探析”,《法学论坛》2002年第3期;
课题
1、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选择性执法研究”(2011);
2、主持山东省人文社科规划项目“疑案判决的经济学”(2008);
3、主持山东省软科学项目“疑案判决的经济学研究”(2009);
4、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子课题“人大与选举制度、法制建设理论实践”;
5、参与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子课题“基督教与法律变革”。
获奖情况
1、“利他主义救助的法律干预”,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2014;
2、“利他主义救助的法律干预”,青岛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2014;
3、“疑案判决的经济学原则分析”,教育部第六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2013;
4、“‘钓鱼执法’与‘后钓鱼时代’的执法困境”,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2013年;
5、“疑案判决的经济学原则分析”,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2010;
6、“法律论证:一个关于司法过程的理论神话”,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2009;
7、“‘钓鱼执法’与‘后钓鱼时代’的执法困境”,2010年度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征文活动一等奖;
8、“法律解释的困境”,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