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先用工后签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用人单位先用工后签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包括:

1、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补偿;

2、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3、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因未签劳动合同而遭受的损失;

4、用人单位如果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5、用人单位如果违反法律规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还需要包含以下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地址;

2、劳动合同期限或者工作任务的期限;

3、工作内容、工作地点;

4、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5、工资报酬以及其他福利待遇;

6、社会保险和福利

7、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8、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和途径。

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用人单位应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和用工资格;

2、劳动者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劳动者应当符合用人单位所需求的从业资格;

4、双方当事人应当自愿达成协议,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欺诈、胁迫等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上岗之前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可能会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劳动者也应当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及时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