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货单需要盖章吗

一般都是要盖章的,因为这样是证明是对方送的货。送货单其实就是销售方与买货方(客户)之间的销售物品凭证,送货单是证明收货人签收货物的重要凭证,是合同欠款案件中可以决定诉讼胜败的关键证据。签订合同的时候,有送货单的,送货单一般加盖的是送货方的出库章,而合同章是用于签订合同时加盖的。

公司产品送货单,应该盖业务章或公章。

公司公章和业务章的区别:

1、公司公章、业务章都有法律效力。

2、公司公章指行政章用于内部管理以及与外部往来的证明;

3、业务章用于公司名义签订的补充协议、收件收据、证明或其他材料。

送货单上签收的收货人一定要准确。货物名称、规格、单价等务必写清楚。单价尤其不能忽略,特别是双方没有书面合同的情况下,送货单上的单价将会成为认定价格的直接证据,如果送货单上没有填写,法院对单价的认定很有可能就会按照市场价格来认定,而受时间和地区及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认定出的价格与实际约定价格可能相差悬殊,往往给送货人带来了很大损失。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各种印章的权限不一,所有文件加盖印章都必须得到重视。所以说公司印章的保管工作必须要引起重视。

公司印章的保管,应实行印章专人保管、负责人印章与财务专用章分管的制度,并严格执行保管人交接制度。一般来说,公司印章的保管具体可以采用以下措施。

1、明确印章管理者的岗位法律风险防控意识及责任

2、公司可以要求印章保管或管理者签订“法律风险岗位承诺书”,明确保管者的法律风险防控意识及职责,同时也要加强对他们印章管理工作的法律防范教育,使其充分认识到印章的重要性,加强印章管理的技能和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3、建立规范的印章管理规定,如:明确印章管理者的管理职责,规范印章使用的业务流程,以及定期检查印章使用情况等,使印章管理工作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