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打了欠条,到期又不给钱怎么办

对方有归还诚意,但暂时无还款或一次性全额还款能力的,可考虑给予适当合理的宽限时间或分期还款。如果对方无归还诚意,但有偿还能力的,建议采取适当的方式,给予其压力,迫使其还款。如果非诉手段无法实现催款效果,则建议立即采取法律手段维权。

法律分析

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所以不属于公安机关受理范围。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偿还欠款。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所以,如果确定老板不打算给钱了,那建议马上搜集相关证据,去当地人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起诉了,老板还是不还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一般是在相关的规定,或者处罚有人不认可,不执行的情况下,法院进行的措施,以确保相关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效保障和赔偿。被申请执行人如果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