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关系需要承担的责任

法律分析: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可知,承揽关系是属于合同关系,承揽人在承揽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事故的,一般由承揽人自己承担责任。如果是第三人造成的,由第三人承担责任。如果定作人有过错的,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百八十七条 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