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完整故事,大致为:孔子的徒弟救了个落水的孩子后收其家长送的报酬
鲁国有一道法律:如果鲁国人在外国见到同胞遭遇不幸,沦落为奴隶,只要能够把这些人赎回来帮助他们恢复自由,就可以从国家获得补偿和奖励。?孔子的学生子贡,把鲁国人从外国赎回来,但拒绝了国家的补偿。
孔子说:“赐(端木赐,即子贡),你错了!向国家领取补偿金,不会损伤到你的品行;但不领取补偿金,鲁国就没有人再去赎回自己遇难的同胞了。”
子路救起一名溺水者,那人感谢他送了一头牛,子路收下了。孔子高兴地说:“鲁国人从此一定会勇于救落水者了。”
这个故事出自——秦国吕不韦的门客《吕氏春秋·先识览·察微篇》。
扩展资料:
“子贡赎人”自损财物做了一件好事,本应该被树为道德典范,孔子为何反而要批评他?其实鲁国那条法律的用意是为了鼓励每一个人只要有机会,就可以惠而不费地做一件大好事,那怕你暂时没有预付赎金的能力,也应该去借来赎金为同胞赎身,因为你不会损失任何东西。
子贡的错误在于把原本人人都能达到的道德标准超拔到了大多数人难以企及的高度。如果鲁国君主为子贡之举树为典范—大肆通报、嘉奖、宣传乃至全国推广,会有什么后果。
一、社会表面的道德标准提高了,人人都表态向子贡学习;二、道德水准的实际状况其实滑坡了,因为头顶已经高悬了子贡这样的道德高标,谁若赎回同胞后再去领取国家的赎金就会被认为是不道德的,然而又有几个人有足够的财力可以保证损失这笔赎金不至于影响自己的生活。
违反常情、悖逆人情的道德是世上最邪恶的东西。
崇尚自然的本真质朴,不标榜不偏执,这是中华上古的传统美德和智慧。因为无数的教训已经告诉我们:把道德的标准无限拔高,或者把个人的私德当作公德,两种做法只会得到一个结果,这就是让道德尴尬,让普通民众闻道德而色变进而远道德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