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进行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改革

进行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改革原因如下:

建立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政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方向,建设忠于党、国家以及人民和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人才保障而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建立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是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是适应新时代社会矛盾新变化,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的重要措施,是党中央赋予司法部和全系统的重大政治任务。

“司考”变为“法考”,就是为了从源头抓起,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人才保障,这是历史之必然,也是时代之需求。“法考”的变化之一就是应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范围,由原来的4类职业扩展到9类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