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殴打他人的定义
法律主观:
殴打他人,是指行为人公然实施的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打人行为,行为方式一般采用拳打脚踢,或者使用棍棒等器具殴打他人。殴打他人致轻微伤的,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一般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客观:《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