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的再审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刑事诉讼法的再审程序规定如下:

1、再审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

2、原来是一审的,应当依照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

2、原来是二审的,或者是提审的,应当依照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