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理解"依法服兵役"是我们每个公民的义务?是不是说我们每个公民要去服兵役?

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但并不代表每个公民都必须要参军入伍。因为服兵役是有条件限制的,只有符合条件的才可以服兵役。

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兵役法》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宪法第五十五条“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和其他有关条款的规定,制定本法。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和国兵役法》第十二条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

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

中华人民***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华人民***和国兵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