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的证明
(1)概念
民事诉讼中的证明,是人民法院和当事人运用证据,查明或确定案件的诉讼活动。
(2)民事诉讼中证明对象通常包括的方面:
①当事人主张的民事实体权益所根据的事实。
②当事人主张的具有程序性质的法律事实。
③证据事实。
④外国法律和地方性法规、习惯。
(3)当事人无需举证的事实:
①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
②众所周知的事实和自然规律及定理;
③根据法律规定或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④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⑤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⑥已为有效公证书所证明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