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的证明

(1)概念

民事诉讼中的证明,是人民法院和当事人运用证据,查明或确定案件的诉讼活动。

(2)民事诉讼中证明对象通常包括的方面:

①当事人主张的民事实体权益所根据的事实。

②当事人主张的具有程序性质的法律事实。

③证据事实。

④外国法律和地方性法规、习惯。

(3)当事人无需举证的事实:

①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

②众所周知的事实和自然规律及定理;

③根据法律规定或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④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⑤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⑥已为有效公证书所证明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