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案立案四五年一直没进展怎么办
首先要弄清楚情况,诈骗案立案四五年一直没进展,可能是因为此次诈骗案件过于复杂,牵涉的事情过多,所以警方对于此次诈骗案件是需要不断侦查的,侦查时间可长可短,也许的确要几年才能够侦破,受害者要能够有耐心等待警方破案。总会有进展的。
法律分析
如果始终没有任何的进展,可以去公安局找相关警察了解情况,根据情况而去另外做准备。如果是负责此次诈骗案的相关警察人员没有进行处理了。那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对案件立案后一直不处理的,报案人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情况,或者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同时也要找公安了解没有处理的原因,如果一开始就没有立案成功的话,需要重新报警。要了解各地诈骗案件刑事立案的不同标准,一般来说在3000到5000元。诈骗案件侦破特别困难,追赃可能性非常小。所以交易一定要慎重,谨防受骗。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五百六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或者撤销案件的,应当依法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公安机关在收到通知立案书或者通知撤销案件书后超过十五日不予立案或者未要求复议、提请复核也不撤销案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公安机关仍不纠正的,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协商同级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立案后三个月以内未侦查终结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公安机关发出立案监督案件催办函,要求公安机关及时向人民检察院反馈侦查工作进展情况。
第五百六十五条 公安机关认为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通知有错误,要求同级人民检察院复议的,人民检察院应当重新审查。在收到要求复议意见书和案卷材料后七日以内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并通知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不接受人民检察院复议决定,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复核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提请复核意见书和案卷材料后十五日以内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复核认为撤销案件通知有错误的,下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纠正;上级人民检察院复核认为撤销案件通知正确的,应当作出复核决定并送达下级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