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有非洲奴隶吗?
奴隶制,奴隶主拥有奴隶的制度。奴隶须为奴隶主干活,无报酬,且无人身自由。
奴隶一般来源于战俘、被占领地区原住民、负债者和罪犯,也有从非洲等地方拐卖到奴隶市场的人。奴隶制一般出现在农业社会里。
古代最典型的奴隶制是罗马帝国,此外,古希腊、古埃及、古巴比伦、战国以前的中国,南北战争以前的美国南方,以及以前一些英国、法国、俄国的殖民地都属于奴隶制。
国际劳工组织2005年5月发表的一份报告显示,世界上仍有超过1230万人生活在奴隶制下。
中国史上的奴隶
中国历史上不存在西方历史上的奴隶,中国的奴隶和主人有人身依附关系,但是也有法律上的人格,虽然说奴隶的法律人格不能和良人或主人相比,但是良人、主人杀死奴隶仍然要负一定的法律责任,不像西方那样只看作是一种对财产的侵犯行为。
由于在中国古代,农业、工业生产都是以自耕农和自由手工业者为主,奴隶在经济生活中并没有大量使用,所以有人认为:在中国不存在所谓奴隶社会,但这一观点存在着争议。
中国的奴隶有很多种类,成因也很不相同,总的趋势是从周朝开始,奴隶的人身依附关系一直在削弱,但是一直到民国成立,才从法律上消除了奴隶的存在。
夏、商、周、秦时代,奴隶多产生于战争,从敌方俘虏的平民成为奴隶,也有因犯罪被贬为奴隶的,有官奴和私属之分。汉朝,奴隶的产生主要来源于土地兼并而形成的私属,另外东汉末年,人民为躲避战乱,投靠大庄园主,也成为私属。汉唐时期,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良贱之分,如部曲(奴隶的一种)殴伤良人要处死,良人打死自己的部曲,部曲有罪不论、部曲无罪只判徒刑且可以用钱赎免。犯叛逆罪的,全家乃至全族要没为官奴。宋朝以前,长期受雇于人的,其地位低于良人,也是奴隶的一种。宋朝开始,因雇佣关系形成的主仆关系不再视同于良贱关系。但实际上,私属奴隶的现象大量存在,不过在法律上禁绝了私属奴隶、也不允许将良人卖为奴隶。元代,由于蒙古族本身实行奴隶制,所以官奴盛行。清代于雍正年间废止奴隶制。
中国古代的贱民制度不同于奴隶,乐户、匠户、仵作、牙人、娼妓、甚至宋代的军人在法律上都是贱民,但是他们并不是奴隶。可以说,奴隶只是贱民的一种。
西藏的农奴和奴隶
1959年之前,西藏地区实行农奴和奴隶制度。占西藏人口95%的农奴和奴隶分为差巴、堆穷和朗生等三个阶层。 差巴和堆穷属于农奴,无人身自由,不能随便离开领主。朗生是奴隶,完全无偿地给农奴主干活,是农奴主的私有财产。
1959年中华人民***和国政府在西藏实行了民主改革,废除了农奴制。
朝鲜的官婢制度
在朝鲜王朝,官员若被判了谋反罪,其家人会被充作官婢使用。这些官婢的地位非常低微,可以说相等于国家的贱民。不过,另一方面,国家亦为这些官婢提供一个翻身的机会:若他们有幸可以考入内医院成为大夫或医女,则可以除去贱民的资格。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