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用手机拍照再打印上庭时具法律效应吗
要有其它证据证明协议书的存在,能够构成完整证据链的,应该也可以。比如,对方扣住不给协议书的证据或原件已不存在的证据,双方已经实际按照协议书履行,对方已签署。电邮、传真、电话录音、快递单据、付款证据、交付证据、履行合同的其他证据等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九条:
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一)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人民法院准许出示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的;
(二)原件或者原物已不存在,但有证据证明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或原物一致的。
请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