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名词解释
“法制”我国古代已有之,在现代,人们对于法制概念的理解和使用是不一样的。
其一,狭义的法制,认为法制即法律制度。详细来说,是指掌握政权的社会集团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国家政权建立起来的法律和制度。
其二,广义的法制,是指一切社会关系的参加者严格地、平等地执行和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原则和制度。
其三,法制是一个多层次的概念,它不仅包括法律制度,而且包括法律实施和法律监督等一系列活动过程。
补充
1、法令制度:
《管子·法禁》:法制不议,则民不相私。
汉贾谊《新书·制不定》:仁义恩厚,此人主之芒刃也;权势法制,此人主之斤斧也。
清何琇《樵香小记·钧金束矢》:夫圣王之世,法制修明,豪强纵暴,有举其官者矣,安用讼哉?
2、统治阶级通过国家政权建立起来的法律制度和根据这些法律制度建立的社会秩序。法制在不同性质的国家,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和具体内容。
严复《原强》:“自其官工兵商法制之明备而观之,则人知其职,不督而办,事至纤悉,莫不备举。”
巴金《作家要有勇气,文艺要有法制》:“这就说明发扬民主要讲两方面,一方面要讲勇气,一方面还要有健全的法制来保障。”
宋范仲淹《奏陕西河北攻守等策》:“须差近臣,往彼密为经略,方可预定法制,临时不至差失。”
清李渔《闲情偶寄·词曲下·格局》:“旧曲韵杂,出入无常者,因其法制未备,原无成格可守,不足怪也。”
3、中药学术语。即如法炮制。指按中药传统炮制法(相沿成习,为药业***同遵守的方法)加工中药材。一般加有其他辅料。如法半夏、法制豆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