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人员尿检法律法规要求
吸毒记录,三年以上,可以不用尿检。
吸毒动态监控三年后不会自动取消,吸毒史是终生消除不掉的。吸毒被抓后,还要纳入警方动态监控系统,如入住宾馆时会有人来查房、每月定期尿检等。如果成功戒毒三年以上,警方可以取消动态管理,但吸毒记录不能消除,仍会被警方列入重点管控对象。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吸毒人员的违法行为被查获后,公安机关建立专门档案,该档案将长期保存。吸毒人员(包括经强制戒毒后人员)由派出所重点监管,社区矫正办实施社区戒毒,经三年以上未发现吸食毒品或注射毒品的,可以解除社区康复措施和派出所的监管。
涉嫌吸毒和贩卖的办案流程如下:
1、先被抓后尿检确定是否吸毒,按照贩卖刑拘;
2、刑侦贩卖案件,查证属实后先办理贩卖判刑处罚;
3、判罚执行贩卖后,再判罚处理吸毒行政处罚;
4、最好责令社区戒毒三年,接受派出所监督检测。
综上所述,吸毒人员被警方掌握后,会被警方纳入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时时受到警方监控,还要不定期进行尿检、检查等。如果吸毒人员在社区成功戒毒三年后,可以申请警方取消动态监控,但有关吸毒记录不会消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三条
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
戒毒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戒毒;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现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现居住地接受社区戒毒。
第三十八条
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