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药物不良反应算不算医疗事故呢,如果不算能否找责任人赔偿呢?

这个问题要从两面来看!一是看医疗机构是否尽到注意义务,如果医疗机构在药品采购、储存、使用等环节均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医疗机构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患方可同医疗机构协商解决或通过人民法院起诉,由医疗机构先行垫付,待纠纷处理完结后医疗机构可同药品供应商追诉!二是医疗机构在药品的某个环节存在过错,导致药品不良反应的出现,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