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上两份工作违反劳动法吗

法律分析

1、员工入职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和单位之间形成劳动合同关系,需要依照劳动合同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工作时间干私活影响本工人作,单位能够依照劳动合同法的限定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在工作期间,因有意而导致公司损失的,单位能够依照劳动合同的商定主张赔偿。利用单位资源干私活,就隶属有意做法,如果导致单位资源损失,需要承受赔偿职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二)严重违背用人单位的规章规则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导致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导致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议,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限定的情形招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职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