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不保护劳动人民
1、因为农民工出去打工,有相当大一部分的关系都不是劳动关系,而是雇佣关系。
简单来说,就是打零工的,随时来,干完活随时走的那种。
这种情况下,不使用《劳动合同法》,而是适用民法通则,
这种情况下农民工走人不需要跟工头商量,想不干就不干,不需要提前通知,提前离开也不需要赔偿公司
但是工头也没有必要给你上保险,双倍工资等
2、大多数农民工都没有维权意识,对自己的权利不太懂。
很多人签订劳动合同后,都会知道自己应该上保险,也知道自己应该有社保卡和社保存折,
但是农民工没有这个意识,给了奸商偷奸耍滑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