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杨的介绍
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生于沈阳,就读于吉林大学。从事法理学、法哲学、法律思想史教学、研究。在《法学研究》等刊物发表论文多篇。代表性作品:专著《法律正当性观念的转变——以近代西方两大法学派为中心的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4月出版;论文《道德、法律、守法义务之间的系统性理论——自然法学说与法律实证主义关系透视》,载《法学研究》2010年第2期。主持国家社科基金立项、辽宁省高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获得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省政府奖)一、二等奖,吉林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辽宁省十大法学杰出成果奖,国家图书奖提名奖等多项奖励。2005年受香港法律教育信托基金资助,于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做访问学者,2009年被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为“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公派出国留学人员。2014年获得第二届辽宁省杰出中青年法学(法律)专家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