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征拆迁补偿标准有什么?

每个地区的制定补偿的标准都是根据当地的土地使用情况以及土地的具体使用途径进行判断制定的,所以在我国的福建省南安 征地补偿标准 有什么?在这方面的内容中是涉及到很多使用土地的不同使用用途的制定标准的,所以下面一起了解一下所有的相关条文。 南安征地补偿标准有什么? 征收土地(养殖水面、养殖滩涂、盐田除外)原则上根据有关规定实行 征地 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进行补偿,石井镇现行耕地区片综合地价为41600元/亩,果园及其他经济林地、非经济林地、其他农用地、养殖生产的水面及滩涂、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修正系数分别为0.6、0.4、0.4、0.6、0.16、0.16。具体执行上,不分地类(包括青苗、果树、苗木、苗圃、茶园、速生林等一般农作物)以每亩41600元包干给石井镇人民政府进行发放补偿款,并签订包干合同,确保土地补偿款足额全部发放到被征收户手中。在耕地上种植果树,实际利用现状为果园的,原则上可以按耕地(原地类)征收标准给予补偿,也可选择按园地(现状地类)征收标准加果树补偿标准一并计算进行补偿。 征收地上物补偿标准详见附件1,征收林地地上物补偿标准详见附件2。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按市政府相关标准执行。 三、 房屋征收 补偿安置 (一)住宅房屋征收补偿 1.房屋征收户临时安置主要采取发放过渡安置补助费自行解决,临时安置期间按有关规定发给过渡安置补助费。临时安置确有困难的被征收人由石井镇政府和所在村(居)委会负责临时过渡安置。 2.征收住宅房屋实行地上建筑物与住宅用地分开计算,合并补偿。固定搭盖、简易搭盖、房屋周边空地等附属物不列入安置,搭盖用地、房屋周边空地的补偿按照41600元/亩给予补偿。征收住宅房屋补偿标准参照附件3。房屋附属物包括风楼、水井、围墙、猪舍、地面附属物等以及房屋结构外的浴室、厕所等,附属物和简易搭盖的补偿标准详见附件4。 征收合法国有出让住宅用地按相应区域现行基准地价进行补偿(不作任何系数修正,地价级别由项目指挥部审核确定),合法的国有划拨住宅用地补偿标准按国有出让住宅用地的70%进行补偿。合法的集体性质住宅用地补偿标准按国有划拨住宅用地补偿标准,扣除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每亩35000元)、耕地开垦费(每亩9000元)、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每亩18600元)进行补偿。空闲 宅基地 以 土地使用权 证、住宅建筑申请表、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或准建证等有效资料为依据。 3.征收住宅房屋原则上实行货币补偿, 征收房屋 确需安置又具备条件的,原则上采取集中安置方式,特殊情况可采取零星安置方式。鼓励货币补偿,除其他奖励外,对于按时间按要求搬迁、腾空、交房的且选择货币补偿的,最高可给予20%的货币补偿奖励金。 集中 安置房 建设由石井镇政府和所在村(居)委会选址,市国土、规划、林业部门按规定给予办理安置用地审批手续。南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石井镇区规划区采取安置小区的形式进行安置。南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石井镇区规划区外的,集中安置宅基地根据“一户一宅”的要求和法律规定的面积限额标准,但每户最高不得超过120平方米。根据被征收人宅基地的面积,按照“征一还一、互补差价”的原则。住宅用地补偿直接拨到负责安置的石井镇政府和所在村(居)委会。 特殊情况的零星安置根据“一户一宅”的要求和法律规定的面积限额标准,但每户最高不得超过120平方米,由被征收户自行安置。安置地由石井镇政府和所在村(居)委会(包括国土资源管理所、村镇站)会同被征收人选址定点,逐级上报,办理安置用地审批手续。 选择货币补偿,不需安置地的个人住宅,其货币补偿金额包括住宅用地补偿费;地上建筑物补偿费(参照附件3);室外附属建筑物补偿费(参照附件4),被征收 宅基地补偿 费直接补偿给被征收人。 4.安置地面积确定。 采取安置小区形式安置的,安置地面积指标按 拆迁 总面积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进行确定。采取集中安置形式的,10户以上(含10户)集中安置的安置地指标按被征收宅基地1:2的比例,并严格控制每亩规划3户安置户进行确定面积;特殊情况零星安置用地按被征收宅基地1:1.5的比例确定面积,但安置宅基地面积不得大于120平方米。 5.对装修豪华的房屋,如若存在争议的部分可送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审核机构进行审核(评估),审核(评估)费用由提出方支付。 6.安置地报批税费列入征地 拆迁补偿 安置费项目。 (二)经营性房屋征收补偿 1.房屋底层涉及到经营性店面征收补偿的认定,应同时具备如下三个条件:一是连续经营三年以上;二是持有效工商 营业执照 ;三是持有效税务登记证并依法纳税。 2.店面进深认定:以原房屋建筑结构临街(路)第一层第一自然间计算,但最大进深不超过12米。 3.对于同一自然开间,同时有二面以上店面门面的只能按一面计为店面。 4.经营性店面采取货币补偿,不进行安置。临街(路)两侧房屋底层涉及到经营性店面征收补偿的,其征收补偿费按被征收房屋的临街(路)第一层第一自然间的建筑结构补偿标准的4倍给予补偿(但最大进深不超过12米),超过12米部分按住宅类房屋建筑面积认定。 5.准店面(指以店面的结构形式建设,有实际经营,手续不完整的店面),其征收补偿费按被征收房屋的临街(路)第一层第一自然间的建筑结构补偿标准的3倍给予补偿(但最大进深不超过12米),超过12米部分按住宅类房屋建筑面积认定。 6.经营性店面搬迁补助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一次性发给5元/m2;经营性店面的停产停业补偿费根据被征收建筑面积按30元/m2?月计算,一次性给予6个月的补偿。 四、企业厂房、专业养殖场及仓储用房的征收补偿 征收企业用地实行货币补偿,经批准合法使用的国有出让土地,且已缴清全部土地规费,收回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注销 土地使用证 ),其土地按批准用途的现行基准地价给予补偿;经批准使用 集体土地 ,且已缴清全部土地规费,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注销土地使用证),其土地按批准用途的现行基准地价的70%扣除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每亩35000元)、耕地开垦费(每亩9000元)、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每亩18600元)进行补偿。未经批准占用的土地,按现行耕地补偿标准给予补偿。 企业厂房、专业养殖场及仓储用房的征收补偿标准按附件5执行。 征收机关、部队以及企事业单位的建筑物,原则上按本方案实行货币补偿,确需另行安置的,呈报上级政府研究。 五、“三杆”迁移补偿标准 (一)电力杆线及配变迁移工程:按《福建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铁路、高速公路在建项目涉及电力有关问题协调会议记录》(〔2009〕18号)精神执行,原则上原拆原迁并结合电力标准规范执行,鉴于南安市石井镇行政区域属福建省公布的大风速区,风速区分类D1类,(风速为35米/秒泉州市当月发布的信息指导价进行编制;迁改涉及的民事问题由征收要求方负责。电力杆线及配变迁移工程如需进行二次迁改的,按上述实施规定要求进行二次办理。 (二)国防光缆:按《福建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重点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军用通信管线补偿标准〉的通知》(闽重办〔2009〕28号)执行。 (三)通讯杆线:60000元/公里 (四)有线电视杆线:50000元/公里 (五)地下光(电)通信电缆:150000元/公里 (六)独立的变压器台(包括接入杆线)迁移费补偿标准(主要是对业主赔偿):30000元~60000元/台(其中,250KVA补偿标准为46000元/台、315KVA补偿标准为60000元/台,其它功率大小参照电力部门核价报项目指挥部审定)。 (七)自来水(污水)管道、雨水管道、成品油输送管道、天然气管道、水闸、水坝、广告牌(交通标志),市政路灯,通信基站、通信机房(包括综合机房和接入网机房)、光缆交接箱、光缆AP箱等项目:按各自行业、部门套用相关定额进行补偿,如若存在争议的部分可送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审核机构进行审核(评估),审核(评估)费用由提出方支付。 (八)企业自行投资的1万伏电力线路补偿标准:80000元/公里。 (九)企业的低压电力引线迁移补偿:50000元/公里。 (十)个人自架的低压电力线路迁移(含线杆、电线等)的上限补偿标准:30000元/公里(按下列标准以实计算:10米水泥杆600元/支,水泥杆每公里最高不超过30支。线路每公里以4回裸铝线计算8000元,人工费用每公里不超过5000元);用于灌溉生产普通电缆(埋地下)的上限补偿标准30000元/公里(按下列标准以实计算:25平、35平铝芯线25~30元/米,人工费用每公里不超过5000元)。 注:具体的补偿标准以当地政府下发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和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为准,被征收人可以在当地自然资源局官网查询。 南安征地补偿标准 有什么?上面介绍的就是在福建省南安市的一些 征地补偿 的标准以及一些实施过程中的计算标准的法律文件内容,这项方案的实施过程中如果有出现没有按照方案实施的情况的话,是可以根据政策中的规定进行 申诉 的,当然因为一些地区的差异在实施的过程中会有一些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