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债务承担的法律规定
法律主观:
债务承担需要条件,债务承担的条件为该债务是合法有效的债务,该债务是可以转让的债务,债务进行转让时应当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都需要取得债权人的同意。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三条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