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欣伯的生平经历
赵欣伯(1890—1951),1890年出生于河北宛平。青年时曾充任清政府禁卫军卫兵,后入省立天津北洋大学学习。辛亥革命后,他任北京文明新剧团的旦角演员,其间加入国民党。1913年参加二次革命,革命失败后逃到大连。此后他更名刘笑痴,充当日本人的中文教师。1915年他留学日本。从明治大学法科毕业后,任日本陆军大学校的中文讲师。1925年,赵欣伯成为第一个获得日本东京帝国大学法学博士学位的中国留学生。
在日本留学期间,赵欣伯结识了土肥原贤二和坂垣征四郎等日本少壮派军官。1926年学业结束归国后,受日本驻华公使馆陆军武官本庄繁的推荐,被张作霖任命为东三省保安司令部法律顾问。翌年7月,他任北京政府外交部条约修改委员会委员。皇姑屯事件发生后回到奉天省(1929年改为辽宁省),在张学良的资助下,成立东北法学研究会,并任会长。赵欣伯处处维护日本人的利益,是有名的奉天亲日派。 九一八事变爆发后,在日本关东军的操纵下,赵欣伯与袁金铠等人成立“辽宁省地方维持委员会”,发表《独立宣言》。不久又接替土肥原贤二,当上日本关东军操纵的奉天(今沈阳市)伪市长,后改任最高法院东北分院院长。他积极参与伪满洲国的筹建,被称为“满洲国的产婆”,甚至“满洲国”这个“国号”,以及改长春为“新京”,都是他的主意。1932年3月伪满洲国成立,赵欣伯任首任立法院院长。1934年10月立法院机能停止,准备降格改组秘书厅,赵欣伯遂辞任。1937年9月,赵欣伯被任命为内府顾问官,不久以贪污罪名被指控,无奈辞任,率家族旅居日本。1939年赵欣伯归国到北平,担任伪华北政务委员会法律顾问。
赵欣伯不但在政治上厚颜无耻,“搂钱”上更是“多管齐下”。1945年日寇投降后,因汉奸案被国民党北平市当局逮捕,他被捕羁押在北平第一监狱。正此时,东京国际法庭开庭,审理东条英机等日本战犯。我国选派的大法官倪征燠急如星火地回国收集日寇侵华的证据,找到赵欣伯时,他答应写证据材料。但当倪大法官索要赵欣伯写的材料时,他反悔了,不单把已写好的材料丢进火炉烧毁,还说不再写任何东西。原来,赵欣伯听说,“大日本皇军”没有完,还会东山再起。赵欣伯的愚昧顽固可见一斑。1951年7月20日,北京市公安局依法传讯赵欣伯,他自知罪孽深重,急火攻心,血压升高,猝死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