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案子判了还会判第二次吗

在某些情况下会判第二次,主要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判决后发现漏罪,会重新判刑。但是针对之前判决过的犯罪事实不会重新处罚。我国刑法实行“一事不再罚”原则,针对同一个犯罪事实判决做出了处罚,就不会再针对这个犯罪事实重复处罚。一案判刑后,发现新罪,还会再判的,应当重新审判,然后数罪并罚。一事不二罚是法律处理中的基本原则,如果犯罪人员的犯罪行为已经被法院判刑的,犯罪人员已经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承担了法律责任,不可以再因该犯罪行为而对罪犯第二次再判刑罚。但是,如果犯罪人员在被处罚的犯罪行为外,另有其它的犯罪行为的,则这属于漏罪或新罪,仍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法院仍可以进行判刑。

二:被告人提起上诉,会重新判刑。但是上诉不加刑,就是你向上一级法院上诉,案件进入到二审,上一级法院判决的刑期不能超出一审判决的刑期。

三:检察机关提起抗诉,如果获得支持,会重新判刑。检察机关认为法院判决错误,提起抗诉,要求重新审判,这种境况下,被告人可能会被加重处罚。

人民法院在决定犯罪分子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规定进行判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