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彩礼都不支持向男方要了,女方的生育成本该如何保障?
我国很多地区结婚上对彩礼的要求非常的高,一些地区甚至可以达到几十万的巨额数目。很多人因为巨额的彩礼而娶不上媳妇,或者有的因为巨额的彩礼而分开的也不在少数。当然这样的习俗是非常不好的,不值得提倡,甚至要求取消,现在大多数人都反对彩礼,但国家没有具体的法规取消彩礼。
根据《民法典》第1042条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这条被很多小伙伴片面地解读成男方结婚时候可以不用给彩礼了,彩礼仪式取消了,不然就是违法。其实并不是的。早在2001年修订的《婚姻法》第3条就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这并不是一项新的法规法条,早在多年前国家就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并不存在2021起才开始不能收彩礼的说法。“借婚姻索取财物”?不等于?“收取彩礼”,借婚姻索取财物,特征在于男方或女方非自愿的,迫于对方的压力,所以,借婚姻索取财物是违法的,影响了婚姻自由。
在风俗习惯中,彩礼是一个赠与行为,且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行为。与“恋爱同居期间的赠与”不同,彩礼是结婚前的必要程序,男方通常以一次的、数额巨大的财物来给女方,且对“借婚姻索取财物”较难定性,所以不能说取消彩礼。
所以女方也不必过于担心没有彩礼,毕竟传统这么久,不可能说取消就取消的。另外女方所担心的生育成本的问题其实根本不是彩礼的问题,彩礼只是一种形式,绝对不要想通过彩礼来实现对孩子的补助,这是非常幼稚的重想法。生育孩子、抚养孩子最终还是要靠夫妻两个人***同的努力来实现的,只有自己努力才能给孩子更好的保障,不要再彩礼上面做打算,眼光要放得长远一些,要为整个家庭负责任。
“一动不动”“三斤三两”“万紫千红一点绿”……这些是我国近年来一些地区订婚彩礼的标配,天价彩礼已渐渐成为当代众多青年男女婚姻的“拦路虎”。在网上随便一搜,关于因彩礼而导致的婚姻“惨案”新闻更是数不胜数。不仅仅是彩礼方面存在“天价”的问题,目前一些地区的婚俗中也还存在着不少问题,令人担忧。例如,办婚礼存在攀比心理,为了讲排场、撑面子而大操大办婚礼,不仅给家庭带来负担,还造成了严重的铺张浪费;办婚礼过度“婚闹”,参加婚礼的宾客对新人极尽“恶搞”之能,而新人往往碍于面子,不好反抗,这就让婚闹者变本加厉,最终造成了很多负面影响,甚至污染社会风气;参加婚礼等过分随礼,如果说婚丧嫁娶等大喜事,适当送礼金是情有可原。
最后真心希望,全国各地的群众能理性面对彩礼,拒绝天价彩礼,让和谐、文明成为婚礼的主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