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法律服务有哪些
1、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2、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5、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我们在生活、工作中遇到了纠纷、问题时,往往会委托律师来帮助我们解决,以争取最大的利益。然而很多人对于律师提供的服务内容,其实并不太了解。关于这点,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
一、律师提供哪些服务内容
1. 解答日常生活中涉及公民个人财产权益、人身权益的有关法律咨询,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债务、婚姻家 庭、 房屋拆迁、
房屋买卖、劳动工伤、私人投资、消费、继承、交通事故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等等;
2 . 为公民个人从事各种民事、经济活动提供规范化的合同文本格式;
3 . 为公民进行资信调查、办理工商或税务登记;
4 . 代为办理公民个人公证;
5 . 提供公民个人从事行业相关的最新法律法规信息;
6 . 对涉及公民个人的有关法律文件进行起草、修改、审查,代表私人进行交易、纠纷谈判,协助草拟谈判提纲;
7 . 帮助公民策划、分析判断所涉及的个人法律事务,并提出建议方案,出具正式法律意见书;
8 . 以委托律师的身份维护公民的名誉、人身、自由、财产、知识产权(专利权、著作权)等个人合法权益;
9 . 接受私人委托代理各类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发表声明、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见证书、律师函等;
10 . 办理私人财产(房屋、股权等)的转让、质押等手续;代为监管私人财产;
11 . 办理其它个人不便直接出面办理的涉及个人的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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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公民个人(包括外籍人士)专项的法律咨询服务,起草各类文件并代为办理相关手续。
二、请律师时如何规避风险?
1.聘请律师要及时。这样做,律师既可以根据案情需要及时收集和固定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又能迅速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些当事人在遇到法律方面的疑难时存有侥幸心理,待到事态恶化时,再来请律师,此时往往由于证据难以取得或已遭到破坏,或者已超过诉讼时效,或者已经进入某一特定诉讼程序,律师也无能为力。
2.选择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注意查看是否有由省级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了解某位律师在哪些方面具有长期经验及良好的职业素质;律师有专职、兼职、特邀三种,委托人要查看律师执业证有没有经过年检注册,最好留存一份复印件,以备在律师有不法行为时向司法行政部门举报;不管是自己点名,还是别人介绍,当事人应当前往律师事务所洽谈并办理委托手续。
3.签署规范完善的委托协议。当事人要与律师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或合同)和《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协议》应包括委托事项、委托期限、费用、工作要求、赔偿责任、解约条件、违约责任等内容。通常情况下,代理人的代理权有一般代理和特别授权代理两种。一般代理是指仅代理一般的诉讼权利,如起诉、应诉权,申请回避权,提供证据权,辩论权等;特别授权代理是指与实体权紧密联系的诉讼权利代理,如承认、放弃、变更被代理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代理被代理人上诉等。因此,当事人在填写《委托授权书》时,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注意写清代理权限。在授予代理人有上述特别授权的事项时,应当写明每项特别授权的具体内容,以防止代理人违背当事人的真实意愿,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及时交纳律师费。律师接受委托的费用一般包括代理费、办案费和活动经费。对于代理费应争取分期支付,最后一期尽量放在委托事项办理结束时支付,以促使律师积极工作。对于办案费和活动经费可以采取实报实销,预计金额不大时,可以承包方式支付。委托代理费用,应向律师事务所的财务人员交付,并要求开具正式发票。
5.警惕“三包”律师。目前有的律师为揽案源而违反职业道德,不负责任地向当事人承诺“三包”(包胜诉、包放人、包无罪)。打官司本身是一种风险较大的活动,没有绝对的胜负。当事人应当警惕这样的“拍胸脯”律师,因为“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打官司的“工夫”应放在调查取证上。如有需要,当事人可与代理律师签订风险代理合同。
6.要求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对于律师提供的代理意见或工作情况,当事人可要求出具书面的法律意见或有关代理工作报告,而不仅限于口头说明。对于律师服务质量不满意、不按委托协议办事或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向当地司法局或律师协会投诉,要求其承担赔偿等法律责任。
希望上述文字能够帮助各位顺利的聘请到合适的律师帮助自己。如果你有需要还可以通过我们网站来委托你所在地区的专业律师帮助你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