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院长需要年满多少岁

法律法规对于人民法院院长的任职年龄没有具体规定,但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要求人民法院院长应当具有法学专业知识和法律职业经历,所以人民法院院长的年龄应该至少27岁左右。

一、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终审制吗?

人民法院以二审终审为原则,以一审终审为例外!

一审终审,不能上诉的案件有:

1,最高院作的一审民诉案件:

2,不服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以外的所有裁定;

3,督促程序审结的案件;

4,公示催告程序审结的案件;

5,以特别程序审结的案件;

6,依照破产程序审结的案件;

7,一审以民事调解书结案的案件;

8,所有的决定都不能上诉。

9、新民事诉讼法中的小额诉讼。

二、民事诉讼终审不服怎么办?

因为我国是两审终审制,一般来说一起案件经过两审程序即终审,无法继续上诉,但是经过二审的案件针对已经生效的判决发现有关适用法律、程序、或其他问题,可以以审判监督程序为由要求再审案件;针对未生效的判决,可以就这些问题要求重审。

审判监督程序

人民法院应当再审的情形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九)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综上所述,对民事诉讼终审不服的话,可以利用再审或重审程序,但需要发现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有适用法律错误、主要证据有伪造等现象时,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对此案件进行重审或再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