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室内装修时间规定

北京市室内装修时间规定为:

1、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

2、在其他时段内进行装修作业的,应当采取措施,减轻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干扰。

3、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其它建筑内进行装修作业的,应当采取措施,减轻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干扰。

4、根据北京《北京市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的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禁止在每日12时至14时30分和21时至次日7时30分内,进行影响邻里正常休息的住宅装饰装修活动。管理规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5、并且根据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未按照第三十五条规定进行装修作业,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可以由公安部门给予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第三十五条

1、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

2、在其他时段内进行装修作业的,应当采取措施,减轻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干扰。

3、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其它建筑内进行装修作业的,应当采取措施,减轻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干扰。

4、根据北京《北京市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的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禁止在每日12时至14时30分和21时至次日7时30分内,进行影响邻里正常休息的住宅装饰装修活动。管理规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5、并且根据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未按照第三十五条规定进行装修作业,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可以由公安部门给予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