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是如何规定,工人给工厂造成损失的赔偿经额是如何计算的?

我是一名劳动仲裁员,我来给你回答:1、劳动者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还是要承担责任的。但要注意的是:(1)劳动者必须具有主观过错;(2)赔偿只算直接损失,不算间接损失。2、具体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但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3)对生产、经营造成的直接损失;(4)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上述两点的主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 条,《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必要时可参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但须注意:该条例已经由国务院废止)3、关于违约责任,你要注意《劳动合同法》中关于违约责任约定范围的限制:仅限于专项培训费的服务期条款、保密义务、竞业限制三种情况。而且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的人员仅限于高级管理人员。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5、如果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钱来补偿损失,扣发的工资不得超过工资额的20%,且余额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法律依据:参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但须注意:该条例已经由国务院废止)。6、如果认为我的回答有用,别忘记了给我加分啊^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