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等法院金门分院的管辖范围
福建高等法院金门分院管辖金门县及连江县(限于马祖地区)等2县,总面积约182平方公里,总人口约8万5千人。
辖区法院: 福建金门地方法院 福建连江地方法院 不服地方法院第一审判决之民、刑事诉讼上诉案件; 不服地方法院第一审裁定之抗告案件; 内乱、外患及妨害国交之第一审案件(以本院为第一审); 其他法律规定之诉。
福建高等法院金门分院管辖金门县及连江县(限于马祖地区)等2县,总面积约182平方公里,总人口约8万5千人。
辖区法院: 福建金门地方法院 福建连江地方法院 不服地方法院第一审判决之民、刑事诉讼上诉案件; 不服地方法院第一审裁定之抗告案件; 内乱、外患及妨害国交之第一审案件(以本院为第一审); 其他法律规定之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