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支持新能源汽车企业多渠道利用外资

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邱立新近日在第二届中国-太平洋岛国论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研讨会上表示,应支持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产业企业通过多种渠道利用外资,包括海外上市、引进国外风险投资等。邱立新表示,商务部将进一步创新利用外资方式,推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发展。同时,鼓励企业引进与新能源汽车发展相关的先进设备、技术和关键零部件,对相关产品和设备的进口给予财税优惠政策。支持汽车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开展新能源基础和前沿技术国际合作研究,开展全球RD和外包,在RD机构开展联合RD,在国外提交专利申请。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合作,学习借鉴国外先进技术经验。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武志新在会上透露,包括示范城市名单在内的新能源汽车第二次示范政策即将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