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滞纳金从哪一天算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税收滞纳金是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不及时履行纳税义务而产生的连带义务。滞纳金的计算是从纳税人应缴纳税款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缴纳税款之日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 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加收滞纳金的起止时间,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次日起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际缴纳或者解缴税款之日止。

《中华人民***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 税收征管法第四十九条所称欠缴税款数额较大,是指欠缴税款5万元以上。

《中华人民***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八条 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10日内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要求退还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纳税人退还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

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多缴税款退税,不包括依法预缴税款形成的结算退税、出口退税和各种减免退税。

退税利息按照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当天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