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行为和法律的关系
法律分析:社会行为是整体,包含法律行为;法律行为是局部,是社会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