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人口是什么罪
贩卖人口是拐卖妇女、儿童罪。
人口贩卖是指以剥削、利用为目的,而进行的招募、运输、移送、提供或取得某人。 人口贩卖的过程通常会牵涉到非法的手段。例如以暴力威胁、其他形式的强迫、绑架、诈骗等方式。拐卖人口是以违背了被害人的意愿,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自由权利为前提,主要受害者是妇女和儿童。只要是以营利的目的而进行拐卖人口的,即使在拐骗后最终没有卖成,或者是在得到钱财之前就被抓获,都构成拐卖人口罪。
拐卖人口罪有以下构成要件:
1、犯罪客体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犯罪对象是一切人,实践中主要是妇女和儿童;
2、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拐卖人口的行为。拐卖人口是以违背被害人的意志为前提的;
3、犯罪主观方面只能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营利的目的。只要是出于营利目的而拐卖人口的,即使拐骗后没有卖成,或者实际上没有得到钱财即被抓获,也不影响构成。
4、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综上所述:贩卖人口的行为还涉及非法组织,严重破坏社会稳定和和谐。不仅对被拐卖者的家庭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也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侵犯了基本权利,如生存权、自由权、安全权、健康权、教育权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2、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3、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4、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5、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6、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7、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8、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