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主体的法律特征
法律主观:
具体特征是: 其一、名义独立: 自然人和法人能以自己的名义为民事行为,与第三人发生法律关系。 其二、意志独立: 即按照自己的意愿,通过自己的选择来活动。 其三、财产独立: 即民事主体必须拥有作为一个实体独立的财产。 《 民法典 》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四条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