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民事纠纷处理时间要多久
派出所民事纠纷处理时间要一到两个月。
派出所民事纠纷处理的规定如下:
1、制作《询问笔录》,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扭送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
2、接受证据,接受案件的民警对报案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物品等应当登记;
3、制作《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连同其他受案材料,报本单位领导审批;
4、制作《接受案件回执单》,交报案、控告、举报、扭送人,并留存一份备查;
5、现场处置,对需要立即赶赴现场处置的,或者110报警服务台指令赶赴现场处置的,应当尽快到达现场,依法、稳妥、果断处置。
民事纠纷起诉的方法如下:
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材料;
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
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6、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
综上所述,派出所处理民事纠纷的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置,对于处置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