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内改装是否违法

车内改装不违法

内饰改装合法范围:在不影响安全的前提下,改装内饰是允许的,而且只要内饰改得好,汽车能给人一种焕然一新的感觉。改装时要注意不能拆卸座椅,随意减少、增加座位数,毕竟每辆车都有核载人数。

不合法的改装并不是针对内饰,不合法的改装部位有:升高底盘、轮胎尺寸、排气系统的改装、进气系统的改装、发动机的型号、灯光音响总成。

汽车改装的相关规定:

1、可以对车身颜色(包括内饰)、发动机、燃料种类、车架号码等进行改装。但有三种颜色属于特种车专用颜色,不能使用

红色为消防专用,黄色为工程抢险专用,上白下蓝为国家行政执法专用。而对车身、车架、发动机的变更,要在已经损坏无法修复或者存在质量问题的前提下才能够进行

申请变更时,须同时出具修理厂的证明及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来历凭证。

2、更换前保险杠经过审批后是可行的,但对升高底盘等提升汽车越野性能的改装是不允许的。年审中一旦发现违规改装,必须恢复原状

3、加宽轮胎,对进气系统、排气系统等等进行改装,这些改装行为都是不允许的

4、按照《中华人民***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例行为,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及特征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六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五)机动车登记的使用性质改变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属于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七条 申请变更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交验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属于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五)属于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还应当按照第十二条的规定提交相关证明、凭证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查验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

属于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六项规定的变更登记事项的,还应当采集、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或者电子资料。属于机动车使用性质变更为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实现与有关部门联网核查道路运输许可信息、车辆使用性质信息的,还应当核对相关电子信息。

属于需要重新核发机动车号牌的,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因改变车身颜色申请变更登记,车辆不在登记地的,可以向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应当按规定查验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并将机动车查验电子资料转递至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登记地车辆管理所按规定复核并核发行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