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

1、成片开发的位置、面积、范围和基础设施条件等基本情况;

2、成片开发的必要性、主要用途和实现的功能;

3、成片开发拟安排的建设项目、开发时序和年度实施计划;

4、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一个完整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内基础设施、公***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比例;

5、成片开发的土地利用效益以及经济、社会、生态效益评估。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1、基于公***利益需要,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2、注重保护耕地,注重节约集约用地;

3、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大力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高质量发展。

成片开发,指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的对一定范围的土地,进行的综合性开发建设活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应当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人民为中心,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本文所指土地成片开发是指对农地或比较原始的建设用地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生活配套,以获取土地出让(转让)收益或自留经营收益的一种经济行为。与宗地开发相比,土地成片开发具有面积大、容纳建设项目多和整体连片等特征,虽然这种开发因周期长、资金占用量大以及风险高等原因一般多为政府行为,但因利润空间无限、开发机会众多而受到各类投资主体的青睐。随着我国近几年的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旅游区、保税区以及新城建设的开展,这种行为受到了理论界与学术界较多关注,但在具体的执行手法与操作方式上,尚少有人论及。

法律依据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

第二条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应当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人民为中心,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批准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一)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

(二)市县区域内存在大量批而未供或者闲置土地的;

(三)各类开发区、城市新区土地利用效率低下的;

(四)已批准实施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连续两年未完成方案安排的年度实施计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