扰乱市场秩序罪立案标准
扰乱市场秩序罪立案标准如下:
1、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予以立案;
2、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
3、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证明作担保的,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予以立案。
扰乱市场秩序罪构成要件为:
1、客体要件
所谓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主义关系扰乱市场秩序罪侵害的客体是为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市场秩序;
2、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是指客体在什么条件下,被什么行为所侵害,并造成了什么危害后果。扰乱市场秩序罪的客观方面的要件是:
(1)违犯了工商行政管理土地、商检、劳动等市场管理法规;
(2)损害了国家利益、社会公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3)情节严重或数额较大或绐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有危害后果
3、犯罪主体
犯罪主体是实施刑法所禁止的行为。造成了社会危害后果,应负刑事责任的人。其中可分为自然人犯罪主体和单位犯罪主体两类。自然人犯罪主体的要件是:
(1)年龄16周岁以上;
(2)具有能够控制和辨别自己行为的能力,即非精神病人和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单位犯罪主体是指新刑法第30条规定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这类主体均可构成扰乱市场秩序罪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处罚金,并追究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4、主观方面
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指行为人对其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及结果所持的心理状态,分故意和过失两种。
综上所述:相关指南对扰乱市场秩序罪的适用标准、相关证据的收集和审查程序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以确保司法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能够依法公正、客观地进行裁决。旨在提高司法效率、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为扰乱市场秩序罪的司法实践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和指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